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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tion-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簡稱ADHD)是一種在兒童期很常見的精神失調。在7歲以下,約有3%至5%的兒童會出現症狀。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世界通用疾病分類手冊》第十版(ICD-10WHO1992)稱此症為「過度活躍症」(Hyperkinetic Disorder),分類編號為F90,一般又俗稱為「過動兒」。由於對這種病症的認識增加,最近大家才發現這種病症同樣在成年人身上出現。

現時沒有任何確切證據證實任何導致這種病症的原因。

ADHD比較確切的定義,記載於美國精神醫學會APA)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四版文本修改版(DSM-IV-TRAPA2000)。ADHD的主要病徵是:

  1. 注意力散渙(inattentive)或 集中困難(Attention-deficit
  2. 活動量過多(hyperactivehyperkinetic
  3. 自制力弱(impulsive

而基於以上三種病徵出現的優勢,再把ADHD細分為以下三個分類:

  1. 注意力散渙主導型(mainly inattentive
  2. 活動量過多或自制力弱主導型(mainly hyperactive-impulsive
  3. 混合型(combination

根據最近的研究發現,ADHD是由一種發生於腦前額葉的遺傳性的多巴胺新陳代謝失常引致。最新的研究認為正腎上腺素norepinephrine)的新陳代謝亦會對病情有所影響。(參看Krause et al2000)但由於這些最新研究都有藥廠在背後資助,其中立性尚有待確認。

名稱

注意力不足症Attention Deficit Disorder,簡稱ADD)這個名詞首先於1980出版的DSM第三版出現。在1987出版的修訂本中,才改用現在的名稱。這個病症在台灣被稱為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在香港被稱為專注力失調過度活躍症,而在日本則被稱為注意欠陷多動性障害。在韓國則被稱為注意力缺乏過剩行動障礙(주의력결핍 과잉행동장애)

除了ADHDADD以外,過去也曾採用過度活躍症多動症候群Hyperkinetic Syndrome,簡稱HKS);微細腦損傷微細腦機能障礙Minimal Cerebral Dysfunction,簡稱MCD)等各種名稱。此外,外國出版物有時為了迴避「disorder」這一個比較負面的詞語,會改稱為Attention-Deficit Syndrome注意力不足候群,簡稱ADS)。

症狀

ADHD的小朋友,其表現通常有注意力不集中、無法抑制自己的衝動以及坐立不安的情況。

在大人,主要問題則常在於ADHD患者無法計劃好他們的生活與每日簡單的工作,因此注意力不集中與坐立不安的情況常是次要的問題。

診斷ADHD的標準係依據DSM-IV-TR的標準,可以連結至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DC查詢。美國疾病管制局強調診斷ADHD必須由受過專業訓練的醫療提供者才可,否則容易被誤診與處方,這是相當危險的。

在教室內的行為觀察

一個有ADHD的學生,在課室內可能有以下的行為。然而這些行為不能作為其患病的確診,因為其他病症的患者亦會出現類似的病徵,但可以作為轉介與學校社工的指標。這些行為的部份列表如下:

有「手腳搖動」的行為,即俗語所謂的「坐立不定」。

20世紀歷史

1902英國兒科醫生George Still首次描述一項與ADHD近似的病徵。

1937,一家醫院首次採用安非他命來治療有行為問題的兒童。兒童接受治療後,行為有改進。不過,這種治療法在1950年代以前都不太普遍。

1957利配酮開始被廣泛應用於治療。

1950年代1960年代,研究人員對這種病症的名稱開始由「微細腦創傷」改為「微細腦功能失常」。改變名稱的原因,是因為不少病童都沒有發覺有受過任何創傷。

1960年代,「過度活躍兒童候群」這名稱首次出現。當時專家認為這些症狀並非由損傷引起。到了1960年代後期至1970年代,「過度活躍」這名詞已在歐美社會變得很普遍,但醫學上普遍採用「MBD」來稱呼這些症狀。

1980年代,這種病症開始在亞洲得到注意,主要是因為當時亞洲的新興經濟勢力地區開始發現當地兒童的飲食轉變可能與過度活躍兒童的增加有關。當時南華早報曾就此事件發表專題報導,而這報導後來成為了香港某一年高考英語運用科的題目取材。

另一方面,在西方有研究員發現維生素B6能夠使有學習困難的兒童在課堂上更能專注,而這種處方對於注意力不足的學童有同樣的療效。其後,再有研究指能對注意力不足及患自閉症的學童有所幫助。之後,多樣維生素成為了部份醫生對這些病童的處方。不過,這些研究在事後發現可信程度不太高。

個案數字

美國的數字

根據2000年版本的DSM-IV-TR,在美國大概有3%-7%的兒童有ADHD。而根據美國疾病控制中心於2004年出版的美國健康訪問調查年報,美國大約有400萬名18歲以下的兒童被診斷出有ADHD。不過,有關評估的比率差異極大,有些校區甚至有60%的兒童被診斷為ADHD患者。現時美國全國有超過100萬成年人及小童因為這個病症而需要服用處方的藥物。[1]

根據2002的統計數字,被診斷出有ADHD的男童在比例上比女童高出兩倍(男童比例:10%;女童比例:4%)。對於這個性別上差異的成因,我們仍然未知確切原因。不過,有專家指有可能由於女童的病症普遍比男童輕微,在診斷時亦同時較男童難於察覺,所以較少被 家長及 老師發現而作出轉介。

香港的數字

在香港,現時由於過去資源分配的問題,教統局(現教育局)一直都未有抽撥任何資源去探究這個問題。直到200411月到12月,教統局才首次在全香港進行系統性的普查,研究在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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