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週試教老師無怨無悔的接受孩子的戲弄,本週看到試教老師在教學時施展不開的疑慮與困惑,讓我想起五年前,初次接觸『人本教育』的時候,心中也曾經有過的矛盾。

 

  『不打不罵』,指的是不依靠體罰與謾罵來教育小孩,可是當孩子做錯事、甚至無法無天時,要如何導正呢?

 

  不以體罰對待孩子,是因為體罰除了造成孩子身體的傷害,也會使得孩子誤認以暴力解決事情的正確性,因為,大人是如此的『以身教導』,叛逆的孩子就依樣畫葫蘆,教訓他覺得不乖的小孩,溫順的孩子就造成壓抑或是隱忍的個性,喪失自信心。當然,有大人說,我就沒那些後遺症,但是卻沒想到,其實自己無法放棄依賴體罰來教育孩子,就是遺留在身上最大的毒素。

 

  至於謾罵,是指沒理由的人身攻擊,並非針對事情的對錯,而是對於人格的侮辱,也就是利用小孩犯錯的機會,將自己對於孩子平常表現不佳的地方,以粗暴或是刺激性的言語,宣洩大人的不滿情緒,也就是『對人不對事』。

 

  所以,弄清楚不該使用的方式後,反而讓大人有一種『武功盡廢』的無奈,甚至變成不知如何管教小孩,最後氣急敗壞的走回老路,變本加厲的體罰與謾罵小孩。所以,這時候該知道一些適合使用的方法,熟練之後,就能打通經脈,充分施展功力。

 

  首先,面對小孩無法排解的衝突時,不論大人是否知道發生原因,都應該讓孩子有機會『雙方陳述』,而不該聽信支言片語或是僅從自己對於現場的判斷,就立刻做出審判,應該還原整個事件的經過,讓雙方都確定全貌,才好幫忙處理。【當然,如果孩子可以自行排除,或是無傷大雅的小事,大人自然不必急著介入,只要在旁觀看,或者稍做口頭提醒即可。】

 

  此時,大人都以第三者的口吻,『溫和的覆述與澄清』,自然可以緩和雙方的情緒,也讓大人的情緒不影響思考的冷靜。

 

  接著,讓孩子瞭解對方言行的背後意義與事後的感覺,交換立場,讓小孩試著『將心比心』。

 

  最後,雙方必須針對自己的錯誤,向對方表示適當的歉意,並能記住此次錯誤的發生原因,提供下次面對同樣情況的參考。

 

  當然,會有無法『將心比心』或是不願道歉的狀況,此時,應該更確立大人的立場,繼續『溫和的堅持』,因為事情必須有個合理交代。

  當然,也會有雙方無共識又可苦無對證的狀況,這時,就要坦白說明,大人無法從中做出正確的判斷,只能建議雙方在遇到類似衝突,該如何處理。此時,切忌以找出兇手或非要有人背黑鍋的方式處理,那樣只會造成雙重傷害,寧願讓『懸案』繼續高掛。

 

  還有,適當的表達大人的情緒也是必要的。例如:「我不喜歡你的方式」、「你這樣做讓我覺得很生氣」,以嚴肅而堅定的口吻,讓孩子知道大人的心中真正的感受,有助於孩子瞭解自己的言行,對於周遭的人有什麼樣的影響。

  另外,對於有些孩子的天生性格或是特質,應該讓所有孩子都清楚的明白,這樣才能打從心底互相體諒,進而學習心胸寬大。

 

  這樣的教育方式,的確比較辛苦,要耗費不少的時間、耐心與口舌,但是當風氣形成,所得到的教育效果會千百倍於『打罵教育』。

 

因為,人即目的,而非工具;活得像個人,便是教育的目的。

 

【雅德賽思兒童學社第二團秀山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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